1. 怎么查“我”的定点医疗机构?
(1) 拨打12333,按照语音操作提示,自助查询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
(2) 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此外,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可以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和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自主服务终端机”进行查询。
2. 如何更改“我”的定点医院?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1) 参保人员可通过“京通”微信小程序或“北京市社会保险服务平台”进行自主办理。
(2) 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3) 退休人员也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 在“京通”微信小程序中进行修改。
(2) 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3) 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并“提交”。
3. 社保卡丢失了怎么办?如何补卡?
(1) 挂失可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
(2) 可持《居民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此外挂失期间,患者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4.社保卡“欠费”了怎么解决?
答:可到参保单位或在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社保卡可以借用吗?
5.社保卡可以借用吗?
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参保人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