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朋友:
病案复印主要用于报销、转诊参考、个人留存备查等,为方便您复印住院病案,请您在复印病案前详细阅读以下内容,感谢您的配合!
目前,我院提供两种病案复印方式,即线下办理和快递邮寄。
一、线下复印
复印时限:结账5个工作日后可以复印本次住院病案。
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复印地点:综合外科楼一层病案复印室。
咨询电话:56373375。
线下办理须知
(一)、复印申请人条件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机关。
(二)、复印病案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
(1).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户口本等原件或其复印件);
(2).结算清单。
2.申请人若为患者代理人,应当提供:
(1).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个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申请人若为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应当提供:
(1).患者死亡证明;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若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应当提供:
(1).患者死亡证明;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个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若为保险机构时,应当提供:
(1).保险合同复印件;
(2).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原件;
(3).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保险机构介绍信。
6.申请人若为保险机构且患者死亡时,应提供:
(1).保险合同复印件;
(2).承办人有效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原件;
(3).患者死亡证明;
(4).死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7.申请人若为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案资料的,应提供:
(1).公检法机关所出具采集证据的介绍信;
(2).执行公务人员工作证的复印件。
(三)、复印病案程序
1.申请人向病案室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根据其病案使用相关需求进行复印;
3.完成复印的病案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病案复印室加盖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后生效;
4.申请人若伪造证件、授权书或法定证明材料等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快递邮寄:
如不便来医院,您可以选择线上邮寄方式。
步骤如下: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航天医科七三一医院病案通公众号,办理病案邮寄。病案复印统一预收取100元/份(不含快递费),多退少补。